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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僵尸车”!机动车报废新规9月1日起施行

2020-08-24 138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持续递增,越来越多报废车因卖不上好价钱或难以回收利用等被抛在路边,成了无人问津的“僵尸车”,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影响市容美观。笔者了解到,机动车报废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或提高报废价格,告别“论斤卖”,从而减少城市“僵尸车”的尴尬。

  据悉,商务部等7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9月1日起施行。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了规范。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可以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即发动机总成、方向机总成、变速器总成、前后桥、车架)进行再制造。对车主而言,这一规定可有效提高报废车辆的价值。

  据了解,截至2020年上半年,国内报废汽车的价格普遍在每辆400至600元之间,业内有人戏称机动车报废是“论斤卖”。而在新政策推动下,企业服务和“五大总成”再制造价值的提升,有望实现“一车一价”的精准回收新模式,机动车报废价格将更加合理,汽车拆解市场未来规模或突破每年1100亿元。

  细则还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细则中关于监管的强化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也将有助于报废车辆回归正规渠道。

  细则的施行,将加速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迈入市场化发展进程,促进汽车产业实现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车主处理报废汽车也将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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