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汽车报废平台,客服电话:4008-565-122

太胆大 !“报废车”竟敢上高速!

2024-03-22 43

车辆到了该报废的时候

驾驶人不去处理

却依旧开着“问题车”上路

这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上路

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

交警蜀黍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2023年8月5日,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三大曹县中队民警在曹县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接到缉查布控预警提示,一辆外表比较破旧的小轿车显示异常。民警当即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及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查询发现,该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驾驶人对自己驾驶报废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该车辆依法暂扣。

由于驾驶人当时外出打工长期不在家,故2024年3月21日才到大队接受处罚。民警经过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进行强制报废,同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了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并表示不再有类似违法行为!

一、报废车辆的认定标准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❶ 达到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❷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❸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❹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1.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

报废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且部分报废车辆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校培训、未参加驾驶人考试取得驾驶资格,交通安全观念淡薄,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报废车辆违法行为多,解决纠纷困难

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且由于报废车辆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三、驾驶报废车辆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来源:菏泽高速交警


上一篇:广州番禺一年查扣“五类车”16万辆,将全部销毁

下一篇: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竟还涉嫌醉驾,这名司机“栽了”!